——兴安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会十三年工作纪实
兴安盟生态研究会于2003年4月成立,又于2009年更名为兴安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会。是由原盟行署盟长孟特任会长,几位原副盟级老领导任副会长及盟旗机关退休的干部组建的民间社团组织。13年来,在盟委行署的领导下,他们作为促进会组织建设的创始人,工作业绩的奠基人,情系生态建设,乐于奉献才智,展现余热温馨,为全盟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盟促进会2007年被自治区民政厅命名为“全区先进民间组织”。2012年被盟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评为“兴安盟离退休干部老有所为先进集体”。
一、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助力作用。组织盟、旗两级会员就农业、草原、林业、湿地、气候、水土保持、城市环境、公路建设等生态保护与建设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盟会组织调研活动30余次,撰写各类论文200余篇,组织召开了5次大型论文研讨会,2次现场会,1次经验交流会。有77人次在相关会议上发言,论文全部刊载于自办并已发表20期的《兴安生态研究》会刊上。
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13年来,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以及各类中央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各种类型会议和下乡调研,与基层干部群众座谈、交流的有利时机,突出宣传了绿色环保理念,宣传了盟内外各类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典型经验。与宣传、环保、农业等部门配合,利用城镇乡村的板报、画廊、墙体等张贴、书写生态文明建设标语。与万佳公司合作召开以绿色环保、食品安全为内容的研讨会。
三、坚持典型引路和办实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促进会建立后,就着手筹建试验示范点工作。 2004年,通过调研选定呼和马场事业区内的馒头山作为试验基地,对400亩荒山、300亩坡耕地实施了围封保护与人工造林。投资10万元,将示范点全部用网围栏围护,并挖了育林坑2万个,栽树3万株。2013—2014年,将突泉县水泉镇水泉村和扎赉特旗新林镇新风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联系点,帮助搞规划设计,筹措资金,制定方案。通过两年的建设整治,这两个点的村容村貌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达到了自治区“十个全覆盖”的标准,并分别总结出了发动群众要党员干部先干“带动”,多数群众跟干“联动”,对少数农户帮干“促动”和在整体部署上要坚持“整合项目”、“整合资金”、“整合力量”的经验,在旗县市广泛推广。
四、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形成了盟旗县市两级工作网络,壮大了工作队伍。到2015年末,盟促进会已有9人驻会,28名理事,160名会员,会员队伍逐渐由行政干部向科技化、专业化转变,中高级职称人员占50%以上。盟会领导班子成员和驻会人员坚持从严要求,坚持每周集体办公,学习文件,传达上级指示,交流、汇报和研究工作,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指导六个旗县市都组建了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会。两级促进会拥有会员680人,这些会员来自不同阶层、不同专业、不同岗位、有较高的科技专业水平。对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着宣传员、智囊团、先锋队作用,是生态文明建设一支不可缺少的生力军。
五、积极撰写文稿,展现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为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会《生态内蒙古》和《为了北疆更秀美》生态图展提供30余张图片及文字说明,其中“阿尔山天池”等2张图片被选中,与所提供的《兴安盟围绕大局,勇于担当》的文稿一同刊载于内蒙古促进会主办的《共筑绿色梦》的刊物上,受到区促进会领导的赞赏。在盟委宣传部“关于征集重点社科理论研究成果”活动中,撰写了《以主题为导向,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推动我盟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文稿,并及时上报。
13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会真正发挥出助力献策的作用取决于四个重要因素:一是党政领导的支持是办好促进会的强大后盾。二是促进会领导班子的积极工作是做好工作的关键所在。三是调动全体会员的积极性是办好促进会的基础。四是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生态保护建设的积极性,是确保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这是工作的感悟,实践的结晶。
2016年3月,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会班子实现了新老交替.孟特等老同志不再担任促进会领导,原盟行署副盟长张有才任会长,原盟人大工委副主任张友任常务副会长。原班子出色的工作成就为今后促进会开创新局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